“民告官”村头审

23.10.2014  11:02
  海宁的丁某一家因不服土地行政管理处罚,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海宁法院,向法院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依法撤销该行政行为并给予相应赔偿。
  21日上午,海宁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涉案土地所在地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村村委会,村民闻讯前来旁听。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