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0.05.2016  16:1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残疾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检查落实全省残疾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务会副主任厉志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委毛国兰副巡视员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作为省残工委的成员单位,省发改委一直以来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残疾人基本需求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发展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一、以规划实施为动力,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积极抓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积极参与省政府残工委组织的编制“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2016年,突出创新发展理念,全面启动实施十大全面小康提升计划。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纲要、全省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保障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二、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2015年和2016年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1080万元),共计7个项目。2016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十三五”项目储备库的申报工作。全省共有67个残疾人项目列入“十三五”项目储备(其中康复设施9个、托养设施58个),总建筑规模38.35万平方米,总投资18.64亿元。
  三、以部门协作为纽带,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针对我省残疾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配合由残工委组织的相关会议及调研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由省人大内司委组织召开的执法调研省级部门座谈会。二是认真研究、沟通协调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并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是对照“十二五”的规划目标及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体现“残健融合”、普惠加特惠的理念。二是继续落实规划和政府责任书关于服务设施建设的目标,加强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服务设施布局、功能设置、运行机制、服务标准的研究探索,真正让服务设施转起来,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