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残疾人参加自谋职业社会保险已实现缴费补贴全覆盖

03.11.2014  19:15

  海宁市残疾人参加自谋职业社会保险已实现缴费补贴全覆盖。根据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放2013年7-12月海宁市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共有878名参加自谋职业社会保险的残疾人拿到了缴费补贴,共计56万元。

海宁对残疾人参加自谋职业社会补贴工作始于2007年,根据上级残联相关文件精神,海宁市于2007年出台了相关的补助文件,但当时主要是针对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残疾人,其标准为:对其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给予25%补贴。

2013年7月,海宁市对残疾人照顾扶持政策进行了大幅度、大范围的提标扩面,残疾人参加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也随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一是补贴对象从原来的单一的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残疾人扩面到以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残疾人,二是补贴标准从原来的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25%提高到按自谋职业人员社保缴费最低标准(包括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20%。

本次发放的补贴时间是2013年7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最高可获得127.76元的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