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实现清明节期间森林零火情

08.04.2015  11:16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台州市椒江区未雨绸缪,部署周密,部门联动、管控有力、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实现清明期间森林零火情。

  一、领导重视,部署提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在3月18日的全区林业暨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会议上,区委常委、副区长马广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3月15日,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3月21日到4月30日为椒江区森林禁火期。3月16日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印发《台州市椒江区201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3月18日,区两办发出《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省、市森林消防视频会议后,该区立即开展森林消防隐患大排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宣传全面,氛围浓厚。椒江区从3月上旬开始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悬挂横幅、发送短信等途径,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通告、上街宣传、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森林消防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文明祭祖氛围,提倡无烟上坟。据统计,全区张贴区政府《通告》2000份、悬挂横幅600多条,3月21日至4月6日连续在台州3台播出《通告》主要内容,《台州商报》今日椒江版也从3月21日开始连续刊登森林禁火期起止时间,联合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生发送《致中、小学生们的一封森林消防公开信》11万份,发送农民信箱森林消防短信8万多人次,开展上街咨询及宣传进校园活动3次。

  三、部门联动,严控火种。区森林消防办、森林公安局积极同地方公安、安监、工商、行政执法局、民政局等部门合作,从源头上打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严控源头火种进山。3月25日开始,椒江区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区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迷信用品摊点连续开展2次执法大检查,检查40多家,收缴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纸钱等禁销物品150多箱。针对章安、前所等街道村民提前将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送上山的情况,街道提前集中清理,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火种进山。各街道根据往年卡点火种收缴情况,调整人员部署,充实力量,坚决收缴进山火种。今年,该区安排200名公安特警和50名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加强章安、前所、海门、白云、葭沚、洪家等重点街道卡点管火,区级机关也派出工作人员到各联系街道帮助管火。

  四、严格查处,打击有力。椒江区严格执行区政府《通告》规定,对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携带烟花爆竹、香、纸、烛等上坟火种,一律予以收缴处理;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处罚;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及生产性等一切野外用火,一律予以罚款。清明期间,椒江区设立管火卡点110个,出动管火人员6000多人,该区有3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5人因上坟烧纸被罚款。在从严打击各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区森林消防办及时联系媒体给予曝光,真正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五、落实预案,布防靠前。根据省、市森林消防视频会议部署,椒江区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对现有通讯设备、森林消防运兵车、灭火器材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转;对全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了充实调整,并开展了森林消防知识培训和扑火演练,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全区25支森林消防队全部着装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及时扑灭。此外,椒江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椒江区农业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