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开展“2014利剑行动”

11.11.2014  20:31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林公明发〔2014〕89号)精神并结合省局要求,鄞州区森林警察大队因地制宜,积极开展“2014利剑行动”。

  2014年10月20日上午,森警大队民警来到全区几个重要的可能存在野生动物贩卖的菜场,对整个菜场当中存在贩卖“野味”的摊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有个别摊贩存在贩卖少量野生动物的肉块及活体现象,对这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非法经营行为,民警立即对其给予了口头警告教育并没收了其贩卖的野生动物活体。为了更好地扩大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让群众更好地意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的教育意义,检测人员还向群众分发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积极向群众普及了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知识,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主观能动性。

  通过此次行动,在严厉打击各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加强了群众自觉守法的责任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主动保护意识,为“2014利剑行动”工作的开展及我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鄞州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