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主持召开部分省人大代表谈会
本网讯 1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座谈机制以来的第五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协调推进省域特别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作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召开座谈会并讲话。
13位代表作了发言,就搭建代表发挥“专业优势”的履职平台、建立代表“全程参与”的履职机制、加强代表“参与立法”的履职培训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表了意见建议。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梁黎明指出,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收到我们省人大常委会今后的各方面工作中去。
梁黎明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在服务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把履职工作更好融入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当中,在立良法、促善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服务于人大精准选择立法项目,努力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二是要进一步服务于人大科学立法,发挥专业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听证、起草和审议等各项工作,使立法工作更接底气、更贴民意。三是要进一步服务于人大立法的贯彻落实,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依法推动各方面依法办事,更好推进全社会厉行法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秘书长李火林,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宋建勋,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张国强,省人大法委主任委员丁祖年,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主任臧平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