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同志对湖州市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9.02.2016  10:38
2月25日,《浙江省档案局简报》(第1期)专题编发了“湖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档案局工作汇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的信息报道,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同志在《简报》上作了长篇批示,对湖州市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批示指出:“‘十二五’以来,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在推进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档案基层基础工作和县区档案事业均衡发展等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总体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居于全省前列。希望湖州以贯彻落实好这次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为契机,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继续狠抓落实,保持前列,争当档案工作的标杆市”。

湖州市档案局高度重视,专门就传达学习批示精神进行了部署。一是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二是以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为契机,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市直属各单位及各县区传达批示精神;三是将信息动态在湖州档案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刊登;四是在全局会议上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市档案局  顾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