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档案局与扶贫办联合印发《通知》
07.01.2016 13:5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通知》从5个方面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地扶贫、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二是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体制,完善档案工作网络,明确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责任;三是按照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的要求,加大收集力度,确保精准扶贫档案齐全完整;四是加强档案业务培训,确保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质量;五是相互配合,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乡镇、村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工作实施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通知》同时详细列明了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范围及整理要求,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推进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
《通知》的出台,是自治区档案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力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档案部门践行“三严三实”,审时度势,主动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真实记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进程,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具体体现。
《通知》的起草过程中,自治区档案局馆长黎富文多次带队深入马山、罗城、都安等贫困县村调研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并积极与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沟通协调共同下发文件事宜,最终使两家单位在全力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方面达成共识,促成了文件的顺利印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月4日 总第285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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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