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档案书写景宁茶诗篇——为景宁茶叶史成功上溯532年
2014年,景宁县政协为庆祝景宁惠明茶荣获国际大奖100周年,为助推景宁县茶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挖掘弘扬景宁茶文化的历史原貌再一次的展现,把编撰《金奖惠明茶》文史资料列为重点工作。年初就开始向农业局、惠明茶业有限公司、奇尔茶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作了调研,对景宁茶叶历史和发展的情况作了初步的了解,同时查阅了景宁县志及相关茶叶的历史资料。在调研过程中,早期记载景宁茶叶的历史资料不是很齐全,有些是口头相传也找不到佐证资料。据了解,景宁茶叶在明、清时期已被列为“贡”茶,据说处州府志有记载景宁“贡”茶的说法。因没有考证,也没有看见历史资料,所以不能确定是否真实。
为了考证历史的真实性,找到确实的佐证资料,遂前往丽水市档案馆(局),查阅了清时期的所有《处州府志》档案,双眼直盯着每一页带黄的纸张,一行一行地看着,就怕看漏了那一行,查看了十几本《处州府志》也没有查看到景宁“贡”茶的记录。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查看明代的《处州府志》档案,终于查到,在明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处州府志》笫二十卷(郭忠修、三山刘宣纂)景宁篇中记载了:“贡.茶芽两斤” 的字样。找到了景宁“贡”茶档案了,景宁有明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贡”茶的历史记载档案,为景宁茶叶史上溯532年成为“贡”茶的历史提供了翔实依据。
现已查实:景宁茶叶在明成化十八年即(公元1482年)巳被记载为“贡”茶,这就是历史的有力证明。据说清乾隆五十四年即(公元1789年)《处州府志》也记载有“贡”茶,但丽水市档案馆(局)查无此年间的府志。
从此推定,景宁茶叶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大奖并不是偶然的,而景宁茶叶有优良的品质基础和历史文化底蕴是分不开的。
丽水市档案局 毛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