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4.02.2017  13:06

近年来,桐乡市政府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等举措,实现了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全市现有幼儿园36所,其中部门和镇(街道)办园18所、社会力量办园18所。共有在园幼儿22598人,其中在等级幼儿园就读和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幼儿分别占96.9%和78.4%;户籍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9.4%。现有幼儿园教职工2339名,教师资格证持证上岗率为95.8%,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310名。

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教育供给更优良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幼儿园布局。围绕学前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全面两孩”、户籍制度改革、新居民子女政策等对本地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全面规划市区以及各镇的学前教育布点,并做到布点规划的刚性执行,努力实现教育资源布局更好地促进城乡一体、城市农村全覆盖。制订出台《桐乡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桐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异地迁建等途径,扩充幼儿园容量,增加标准学位,有效应对“全面两孩”带来的入园需求高峰。全市三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1个,市区凤凰湖幼儿园、桐庆幼儿园等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屠甸中心幼儿园新建、梧桐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建、大麻中心幼儿园迁建、崇福镇中心幼儿园迁建等项目顺利完工,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实验幼儿园西郊园区、梧桐街道三新幼儿园新建工程等稳步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及2016年政府实事工程幼儿园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全面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师资队伍更优化

一是强化培训培养,提升队伍素质。出台《桐乡市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暂行办法》,将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纳入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各类专题培训,三年累计培训教师9404人次,完成425552学时,共有124名幼儿教师通过评审晋升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强教研交流,开展多元化园际教研、园本教研活动,全面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大幼儿教师持证率考核力度,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无证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多举措帮助幼儿教师提升持证率,专任教师持证比例从2013年90%提高到95.8%,有力促进了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二是完善准入机制,提高教师待遇。通过有计划的公开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逐年提高,三年共招考101名编制教师,幼教师资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创新思路,将招聘岗位条件拓宽至体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近3年新招男教师10人,特殊教育专业1 人,教师队伍更加充满活力。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待遇逐年提升,年平均收入由2013年的4.8万元提升至目前的7万元,其中屠甸镇、大麻镇、龙翔街道、振东新区等中心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年收入已达到在编教师年收入的85%。

三、推动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教育品质更提升

一是推进等级创建,提升学前教育水平。着力推动幼儿园完善办园条件、规范保教行为、提高管理效能,积极创造条件申报等级幼儿园,促进幼儿园优质化内涵发展。三年来,共有2所幼儿园通过省一级幼儿园评定、9所幼儿园通过省二级幼儿园评定、6所幼儿园通过省三级幼儿园评定,全市幼儿园等级覆盖率达到96.9%,办园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先进镇(街道)创建工作,乌镇镇等4个镇(街道)先后被评定为嘉兴市学前教育先进镇(街道)。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推行网片化管理和新一轮结对帮扶等举措助推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形成了一批管理有亮点、课程有特色、教学有创新、社会认可度高的高质量幼儿园。有效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管理职能,在完善对分园、村幼统一管理的同时,切实承担起对辖区内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突出中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全市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比例从2013年的69%上升到目前的100%,农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得到快速提升。

四、转型提质推进资源扩张,学前教育更普惠

一是政策扶持,有效推进公益普惠。出台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和总量,三年内推动5所民办幼儿园转为公益性幼儿园。加大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力度,对按等级收费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市财政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补助,镇(街道)配套相应经费。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中持教师资格证的非在编教师,在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市、镇(街道)二级财政各给予50%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人员经费补助,近三年补助公用经费和相关人员经费合计255万元。

二是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非法办园。通过“整治一批、取缔一批、兴建一批”等举措,重拳打击非法托幼机构。制定《桐乡市非法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桐乡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先安置、再关停、后规范”为程序,将分流安置作为解决整治过程的最大难点加以突破,建立了一批以学龄前儿童为服务对象、以看护为目的的学前儿童看护点,确保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据统计,依法取缔关停无证托幼机构67所,整改提升4所,备案学前儿童看护点13个,3000余名幼儿得到就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