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通明公司未验先投终被查封一年多来拒不停产,广东省环保厅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环境报记者钟奇振 通讯员李佳伟
2月5日,随着东莞市第一法院寮步法庭工作人员在发电设备机房上贴上封条,建成投产超过一年却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东莞通明(众明)电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正式被强制执行停产。
这也成为广东省环保厅首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未验先投项目案件。
据东莞市环保部门介绍,1月29日,东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这家公司检查时发现,发电机组已经停止使用。中控系统数据显示,最后一次发电时间为去年11月14日。
“这个项目可是一拖再拖,直到现在才真正停产。”执法人员说。
据悉,早在2013年9月11日,广东省环保厅会同东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就发现,其1×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主体工程(燃气发电工程)就投入生产。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广东省环保厅于2014年2月10日第一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项目立即停止生产。但这家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
去年6月9日,广东省环保厅委托东莞市环保局向这家企业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督促其停产,但在有效期限内企业仍未自觉履行。
2014年8月21日,广东省环保厅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申请对这一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后者将此案移送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今年1月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事实上,广东各地近年来都有不少由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上述案件所涉项目为省环保厅审批,因此由省环保部门进行查处,这也成为广东省环保厅第一宗申请法院强制查封未验先投项目的案件。
“你叫我生产我都不敢了,缴不起罚款。”见到广东省环保厅执法人员,东莞通明(众明)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赶忙申辩。偌大的厂区内,两栋高耸的发电机组已经停止运作。
“如果企业今年继续违法生产并违法排污,符合关于适用按日连续处罚规定的情形,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企业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执法人员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