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试点工作成为全省典型

19.03.2015  18:49

  近日,省科协学会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省林学会就试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并被授予“学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省林学会被列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首批5个试点学会之一,试点承接科技兴林奖评选、科技成果鉴定、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核定3项职能。1年多来,省林学会以五个“强化”为抓手,全力推进试点承接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成立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团队。先后召开试点承接工作推进会、职能管理办法修订、省林学会十二届常务理事会等会议4次,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了试点工作情况,明确了试点工作要求和任务,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经由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启用省林学会两个事业编制,稳定了学会工作人员队伍。三是强化人才储备,积极发展新会员,充实壮大林学会队伍,2014年新发展会员289名;建立林业科技专家库,收录全省竹林培育、花卉苗木、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等14个专业的350多名林业科技专家,为成果鉴定及林业科技服务工作提供了智库支撑。四是强化信息宣传,先后在《中国绿色时报》、《浙江林业》、《浙江科协》等报刊杂志以及浙江林业网、浙江省大众科技网等媒体、网站刊出宣传学会承接职能转移工作的信息8篇,扩大了学会承接职能工作的彰显度和影响力。

  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成效显著。科技兴林奖评选出项目奖65项,推荐参评省科技厅科学技术奖,获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组织鉴定科技成果6项;核定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83家。根据试点方案要求,征询相关专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践经验,修订并出台了《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和《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细则》。通过试点,学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学会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2015年省林学会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继续以试点承接职能转移为创新发展的突破口,进一步明确思路,坚定信心,为新常态下林业发展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省林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