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例公共泊位停车欠费案昨天开庭

14.08.2015  14:20

    去年7月,杭州开始实施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机制,当时就说了,如果再逃费、拒缴,就有可能吃官司。

    一年后的今天,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告了一名85后女车主,女孩拖欠停车费高达1470元。据悉,之前还有一位车主拖欠停车费3000余元,听到服务中心要动真格起诉的风声后,匆匆补缴。

    就这样,这个85后的姑娘成了杭州市第一例公共泊车位停车欠费案的被告。

    这姑娘有时一停好多天

    有时等收费员下班再开走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方面认为,停车泊位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服务提供方和司机其实是构成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如果拒不缴费,属于一方违约,所以起诉。

    庭上,道路停车服务中心方面说,这个姑娘从去年8月29日到今年1月20日期间,累计在江干区采荷路段停车22次,共计产生了1470元的停车费没有缴纳。他们多次邮寄、电话联络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拖延。

    昨天庭上,姑娘也没有来。法官庭前给她打过电话,她说自己人在外地,没有办法来参加庭审,还说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停车费产生。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着重针对为什么该车辆会欠缴这么多停车费进行了询问。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代理律师说,欠费的这个车辆,有的时候是在收费员上班之前就停进泊位,等收费员下班再开走,有时候干脆在那个地方一停就是好几天。

    在欠费超过300元以后,服务中心也通过邮寄、电话联络的方式多次催讨,但姑娘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

    等到中心起诉,姑娘收到法院传票后,她就将车停在非收费泊位里,所以,中心方面觉得她恶意拖欠是明显的。

    姑娘停车22次没付钱

    欠费高达1470元

    自从实行补缴机制后,停车未缴费的信息会被上传系统留存,而这些正是应缴未缴费用的证据。

    中心还出示了照片等证据,收费员上班和下班时都会对车辆的前后进行拍照,以证明车辆一直停在那里,这也是收费的依据,有照片还显示,车辆在同一个车位一停就是三四天。

    实际中,这个姑娘在该区域的停车位累计停车还不止22次,只不过因为天气原因,有的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泊位号码,为了谨慎起见,所以本次只起诉了22次停车的欠费,而事实上根据杭州市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显示,这辆车的欠费有将近2000元。

    在具体计费方式上,停车服务中心也有清单,比如其中有一天,7:05分收费员上班,7:05-8:00按5元收费,15分钟是免费,8:15-8:31免费,之后按二类地段首小时2元每半小时计算,此后按3元每半小时计算,当天收费金额是69元。

    昨天没有当庭判决,法院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择日做出宣判。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辛成 周友杰 傅健 实习生 沈听雨 首席记者 肖菁 记者 孙晶晶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