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07.09.2015  10:01
   浙江在线•科技新闻网09月06日讯 (记者 赵磊 通讯员 曾维启)记者今天从杭州市科委获悉,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函﹝2015﹞136号),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什么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单来说,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

  国务院同意,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浙江省委、省政府及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北京中关村2009年3月获批建设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后,杭州就积极跟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去年11月,李克强总理来浙江和杭州考察,明确同意杭州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加快示范区创建步伐,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对示范区创建提出明确要求。杭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示范区创建的有关问题。市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赴先进城市学习考察,组织编制示范区创建方案和调研报告。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形成了多方联动、协调推动的工作机制。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杭州市正在加快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及一批配套政策举措,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制定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局面。

  根据批复,下一步,杭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杭州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以科技创新和“互联网+”推进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杭州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努力把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