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开颅手术后清醒的伤者突成植物人 家属索赔150万

22.04.2015  19:43

2015-04-21  杭州网 

          杭州网讯 浙江德清的王女士遭遇车祸,转入位于杭州的浙江大学附属某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但在从手术室到病房的途中,却出了状况,现在,王女士成了植物人。
          王女士的丈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但杭州市医学会表示,手术的相关流程,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手术室与病房的结构布局,并没有合理性的规定,所以很难和病情形成因果关系。
          王女士是去年4月出的事,当时她骑自行车,被一辆汽车撞倒,汽车逃逸。后来王女士被家人送到德清三院进行治疗,然后转到了浙江大学附属某医院,医院当即表示,这是重度颅脑损伤,需立即手术。
          长达几个小时的开颅手术后,王女士被推下了手术台,送往病房,医生告诉家人,手术很成功。
          由于医院比较大,所以整整过了15分钟后,王女士才被送到了病房里,但这时她的家人掀开被子却吓了一跳。
          丈夫回忆说,王女士当时头肿的很大,甚至根本认不清是谁了,不光头,整个上半身都胀的厉害,肚子像一个大球一样。
          刚下手术台的王女士又被推回去抢救,然后被送往了重症监护室,接着,又被转送到武警医院做“大仓高氧”,但王女士一直都没有醒过来,现在成了植物人。丈夫师先生说,哪怕从桐庐来杭州的那时候,妻子都是有意识的,怎么在大医院动了个手术,反成了植物人。他向医院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50万元。
          对于王女士肿成个大球,医院的解释是“气胸”,并表示根据王女士在车祸中头部和胸部均受了伤害,是有一定患气胸的概率的。至于其他环节,医院在法庭上详述了手术的各项操作和相关诊断数据,表明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非医疗事故。
          法院委托杭州市医学会对本案进行了鉴定,医学会于今年1月出具了《医疗损害鉴定书》。
          医学会认为,医院的手术操作符合常规,而且气胸不可能是手术过程中引起的,那么就只有在术后转运病人的途中,如搬运、正压呼吸、肺大泡自主破裂、咳嗽、锁骨骨折等,目前难以确定哪种因素可能大,但未发现医院在转运途中存在过错。
          王女士家人提出,从手术室到病房距离太远,足足走了15分钟,这点可能给患者造成伤害。而医学会认为,医院的确存在手术室与病房结构布局欠合理的缺陷,大手术室与脑科病房距离过大,造成转运时间延长,如能缩短转运距离,可更早发现气胸、更早处理。但这与王女士的病情是否有因果关系,则很难认定,而且国家也没有手术室到病房距离的限定。王女士成植物人,更多还是与车祸造成的脑部损伤有关。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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