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到期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16 年上半年到期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
根据杭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98号)文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17号令)要求,现对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到期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按照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组织,经考试合格颁发“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安管人员”证书延期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现将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浙江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效期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的“安管人员”。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仔细核对本单位的“安管人员”持证情况,按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一人持有多证的,继续教育的原则为3年参加一次培训即可。计算方法以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打印的“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为计算周期(例:如一人持有多证,其中一本A类证书于2015年1月13日到期,该学员2014年9月参加了继续教育,延期后A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2日,在此期间内,该学员有其他类别证书到期的,无需参加培训,按相关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即可);如有效期为同一时间的,参加一次培训即可。
二、培训内容
近期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中旬,每期一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听课证为准。
四、培训实施
杭州市“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共设两个培训点: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和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负责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企业的培训工作。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滨江、余杭、萧山、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等企业的培训工作。
1、报名时间:
主城区企业:
江干区、拱墅区:2015年9月14—16日;
上城区、下城区:2015年9月17—18日;
西湖区、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2015年9月21—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滨江、余杭、萧山、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等企业:以当地建筑业协会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
⑴ 培训点为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的企业报名至:文一西路61号,办公楼二楼209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8865997
⑵ 培训点为杭州市建筑业协会的县(市)、区企业,至当地建筑业协会报名即可,由各县(市)、区协会汇总后统一报市建协。
市建协地址:浣纱路347号6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7227946、87104036
3、培训相关费用及报名资料
培训费用:60元/人,不安排中餐;教材资料费:46元/人。(杭价费[2015]28、35号文)
如以支票形式缴费,请务必将“培训费”与“教材资料费”分开开具两张支票缴费。
报名资料: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1),纸质(盖公章)及电子文档(EXCEL)各一份。
4、培训考试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学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听课证参加,缺一不予考试。
5、培训合格证的发放
考试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报名点领取。
五、其他事项
此次“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6个学分,由培训点统一上报。(特别说明:学员所在单位须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pro.learning.gov.cn)”实名注册,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学员的注册。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完成学员的注册工作,逾期将不再补登学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好相关人员工作,保证其按时参加培训。
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