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个别生”中考资格审核及报考工作公告

21.01.2017  03:43
  2017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 “个别生”资格审核及报考工作将于2月24(星期五)、2月25日(星期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个别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1. 具有市区户籍的外地初中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 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其中,外省籍随迁子女应符合市区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
  3.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需提供的材料
  1. 应届毕业生
  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学校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打印中心统一打印,再由学校盖章确认(外省初中就读的可用就读地规范的学籍信息证明)。
  2.往届毕业生
  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子女,除提供户口簿和《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初中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父母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时间及地点
  报考时间:2月24(星期五)、2月25日(星期六) 9:00—16:00。
  报考地点: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2楼。问询电话:85866676。
  为方便考生,市教育局将于上述时间和地点集中为“个别生”办理中考资格审核、体育中考报考和各类高中招生报考有关手续。务必请学生本人(需现场数码摄像)带齐以上相关材料按时到现场办理手续。
  四、如有不明事项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杭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87061385        87065778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8586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