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实行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

26.02.2018  11:33

  初到异乡,找一个安全、放心的落脚点是头等大事。可是在出租房领域,房客租房难、房东出租难、公安部门治安管理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

  如何破解?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在流动人口聚居的村(社区、小区)和部位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3月2日,市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以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进行留言。

   11月底前对重点范围进行全覆盖

  包括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今年年底,杭州要在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部位),实现五个“100%”。即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达到100%。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2月底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底前,全市重点范围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覆盖。12月份是总结评估阶段,各地、各部门的该项评估结果,将被纳入区、县(市)综合考评。

  哪些区域要重点实施?包括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员工宿舍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等。

  五个“100%”的目标要如何去实现呢?这方面,杭州也设定了一套建设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把分散的一栋栋、一间间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一个楼层、一个客房,设立“旅馆总台”。细节上,还要探索网上“虚拟旅馆总台”,并规范安全标准。比如,存在最小出租单位分割搭建出租,或者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少于4平方米或者居住人数超过两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出租的,一律不得出租居住。

  对出租房进行分类管控

  新出租房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1次

  在运作模式上,杭州提出了委托式、自治式、中介式这三种模式。其中委托式就是引入第三方管理团队或委托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自治式是将居住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纳入社区(村)、小区或者企(事)业自治体系,实施自治式管理服务。中介式,则是在居住出租房屋量大面广、较为分散的居民小区,联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把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报送等要求纳入房屋租赁经纪业务。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实施租房分类管控。比如,对日常管理到位、无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放心类”,可以适当减少检查频率;对新出租或者已经过整改的租房确定为“关注类”,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1次;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租房确定为“严管类”,发放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处罚;对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出租居住的房屋确定为“禁租类”,及时取缔查封。

  据了解,去年以来,杭州在全市试点推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临安区的星级化管理做法就值得借鉴。即专门成立出租房屋星级评定小组,根据出租房消防安全达标情况、治安状况、环境卫生、是否执行住客登记制度、是否向公安机关及时上报租客信息等10个评价标准,对出租房进行星级评定并挂牌,分别授予一星、二星、三星,并在小区橱窗集中展示。星级出租房也并非“终身制”,而是实行动态升降机制,每季评定一次。做得好的,升星;做得不好的,降星。星级较高的出租房,会有免费或优惠安装超B级锁芯、逃生绳、防攀爬设施,免费安装宽带等奖励,还会向房屋中介优先推介星级出租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