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力争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28.05.2015 18:44
本文来源: 政府
实施意见规定,“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应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应依法下放基层管理。”
同时,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听取相对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建立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及动态管理机制,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不得交由中介机构办理。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多证(照)合一”模式,深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统计证、企业公章“五证一章” 联发制度,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此外,杭州市还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推进预决算公开,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同时,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信息”。
同时,推进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以及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信息”。(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本文来源: 政府
28.05.2015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