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放火案周四宣判 律师:是否上诉尊重被告意愿
庭审实录
包来旭在庭审现场浙江在线杭州2月9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首席编辑/赵洁) 浙江在线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包来旭涉嫌放火罪一案将于2月12日(本周四)下午3点在杭州中院1号法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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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5日,浙江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造成30余人受伤,20人重伤。
事后查明,这是一起人为纵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被警方迅速锁定,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同时被监视居住。
今年1月28日,包来旭涉嫌放火罪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包来旭躺在一张可升降的床上接受法庭讯问。
法庭上,包来旭表示自己患肺结核多年,无法根治,在病痛的折磨下产生厌世情绪,于是在去年7月5日犯下惊天血案。
公诉机关指控,在这次事件中,33名乘客被大火烧伤,其中20人重伤。33人医疗费用1300余万元。公交车损毁损失鉴定为3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包来旭的主观恶意极大、极深,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来旭的辩护律师金亮新认为,包来旭所犯的放火罪及造成的后果毋庸置疑,但其为偶犯、初犯,主观上也没有预料到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目前包来旭双脚截肢,生活也不能自理,未来已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法庭予以考虑,从轻判罚。
据悉,该案将在2月12日(本周四)下午3点在杭州中院1号法庭公开宣判。
今天下午,浙江在线记者也联系上了包来旭的辩护律师金亮新,金亮新称从庭审以后,他本人并没有再见过包来旭,但已得知其身体状态并没有异样。
金亮新称,宣判后是否上诉,最终还要尊重被告人本身的意愿,“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