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12.01.2015  13:31

  近日,椒江区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科学制订改革推进方案,排出改革时间表,将改革计划和责任明确落实到村;严格遵循“建立班子、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建章立制”等工作程序,认真开展村经济合作社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股权享有对象,合理设置股权,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力争2015年底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制改革,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二、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坚持整合改造与拓展提升并举,加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积极培育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和中介组织。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制度,形成有场所、有评估、有服务、有登记、有监管、有制度的流转交易格局,更好地激活农村产权要素。

  三、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实施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等各类支农项目,不断拓展财政支持领域。扩大用地支持,全面落实农村土地征用村级留有地政策。优化税费政策,按现行政策落实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有关更名手续中土地、房屋等权属变更税费优惠政策,做好农林牧渔业、小型微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项目的有关税收优惠工作。(椒江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