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将机构编制列入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内容

03.07.2015  19:41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日前,松阳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发出通知,从2015年开始将机构编制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通知明确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的内容为:一是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二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执行“三定”方案情况;三是人员编制使用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和混岗借用情况;四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通知》要求应提高对机构编制责任审计重要性认识。指出实施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遏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等问题。《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各部门应主动配合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县纪委、组织、机构编制、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作为机构编制审计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实施审计时机构编制部门应派员参加。《通知》强调了加强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要求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单独反映,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将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通知》明确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追究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