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四种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3.03.2016 15:5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普陀区强化“四种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镇(街道)、社区的安全生产职责,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调配合、一体运作”的工作格局,不断凝聚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增强监管成效。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进一步理清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和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调整充实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8个镇(街道)、32个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与下属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借助平安考核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责任落实、事故问责,进一步调整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考核权重和分值设置上强化“三个体系、一个能力”建设要求。发挥考核的抓手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内容和措施,严格考核奖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跟踪落实机制。运用“四不两直”方法对每季度指标控制及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等行为,由区安办对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镇街各部门落实好监管职责。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3.03.2016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