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1月外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登记受理情况的公示

16.02.2017  0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我厅相关要求,2016年1月1日至26日期间,我厅共受理1家外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登记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15日-2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浙江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28869046 

  传  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  编:310012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

在浙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资质范围

1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5号

共45名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9名

陈少骆

0532-80953703

评价范围为:甲级:化工石化医药、采掘、交通运输;乙级:冶金机电、社会区域;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资质有效期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