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份CPI 全国微升 浙江持平

11.02.2015  11:44
  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0.8%,同比涨幅创出2009年11月以来的新低。 
  据测算,在1月份0.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
  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蛋价、鲜果价格、粮食价格和水产品价格分别同比上涨8.3%、3.3%、2.9%和0.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同比下降0.8%,鲜菜价格下降0.6%。
  1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1.6%、0.9%、0.8%和0.3%;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2.2%和0.4%。
  环比看,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7%,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
  2015年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4.3%,环比下降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2%,环比下降1.3%。自2012年3月以来,PPI已连续35个月负增长。
  今天,国家统计总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调查数据,2015年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上年同月相比持平(涨跌幅度为零)。环比来看,1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上月相比上涨0.5%。
  “今年春节来得晚,去年1月已经过节了,那时一些商品和服务都有涨价,这就抬高了今年1月份的对比基数。拿今年1月的价格跟去年1月比,涨幅就不明显了。”统计专家解释,错月因素是CPI同比持平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1月连晴的天气和相对偏高的气温都是菜价的稳定剂。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其中,蛋价上涨16.1%,鲜菜价格上涨6.8%,猪肉价格下降3.6%。
  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影响,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20.5%,通信工具价格下降4.9%,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5%,车辆使用及维修费上涨0.5%。
  “最近几个月,CPI连连走低,可我为什么感觉不到物价降了?”有网友在微博留言发问。统计专家介绍,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监测浙江人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CPI走低代表的是物价上涨的速度在放缓,也就是说,涨价还在继续,只是涨得比以前慢了。
  另外,2015年1月份,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8%,环比下降0.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2%,环比下降1.1%。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