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迈入2.0时代 浙江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浙江在线杭州11月12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王华卫) 行政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迈入2.0时代。
11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宣传2.0版《行政诉讼法》。
2.0版《行政诉讼法》——“告官不见官”将成为历史
“告官不见官”是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一个尴尬,这也让办案法官颇感无奈。
对于这个突出问题,新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将拒不到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被告上级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处分的司法建议。
2003年温州鹿城区法院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经省高院总结推广,全省各地均陆续建立了这一制度。
2011年底,省高院会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在省级层面出台统一规定。
2012年,省高院又出台配套措施,2013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90件,占全部开庭审理案件的近20%,使“告官不见官”渐成历史。
在发布会上,浙江高院行政二庭庭长危辉星回答记者提问,介绍2.0版《行政诉讼法》亮点。这次修改进一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放宽立案受理条件,完善了管辖制度和裁判方式,强化了生效行政裁判的执行保障等,行政诉讼的功能将进一步凸显,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半数“民告官”集中于土地房屋征迁、公安等五领域
据了解,2013年至今年10月,浙江法院共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664件,已审结7082件。其中今年1至10月收案4057件,同比上升30%。
目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囊括4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几乎所有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行政行为,都可能涉诉。
分析浙江一审收案,半数以上集中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等五个行政管理领域。
浙江高院行政一庭庭长蒋中东说,行政诉讼的原告多系社会弱势群体,如失地农民、房屋征收(拆迁)案件中的被征收(拆迁)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中的下岗职工、受伤职工与农民工等。“行政诉讼的根本宗旨就是为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司法救济,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