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不断加快法治国土建设。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阳光国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资源在市场中配置。通过开展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工作,全面梳理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责和服务事项,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环节、流程和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构建职责清晰、履职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和科学有效、公开透明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二、推进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和听证制度,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重大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的权责统一。二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件必备、有错必究。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该局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本部门的主体依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流程及执法岗位责任进行疏理,并在县国土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执行,减少执法随意性。定期对各科室队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制止,有效杜绝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使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融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之中,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