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如何?浙江省市县三级联动消费评议结果出炉
10月12日,省市县三级联动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评议会在台州温岭召开,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叶元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焕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台州市消保委主任蒋明出席会议。
会议发布了《台州旅游行业消费调查报告》。会上,消费者代表针对旅行社低价团、景区餐饮安全、农家乐卫生安全、互联网+旅游、旅游车管理等13个问题进行提问,经营者进行了答辩,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点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了现场提问和点评。台州市旅游行业协会宣读倡议书;会议还发布了《旅游消费警示》。
听取各方呼声,客观、公正评议我市旅游行业
根据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投诉反映热点问题,台州市消保委会同温岭消保委对台州旅游行业进行为期约2个月的全面调查。期间,共走访旅游景点3家,民宿5家、旅行社3家,农(渔)家乐3家,互联网+旅游2家,问询相关人员100余人次;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3次;发放《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调查问卷》2563份,回收有效问卷2501份,回收率达97.58%。参加本次调查问卷2501人中20-40岁年龄段消费者最多,占总人数56%;其次为40-60岁年龄段,占总人数27 %,这两个年龄段是当前旅游服务业的主要消费群体。涉及职业领域分布均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665人、企业管理人员370人、企业员工515人、私营业主390、学生225、其他职业336。
为保证此次评议会的客观、公正,台州市消保委还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评议代表,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有消保委、市场监管、发改、交通、旅游、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以及消费者、经营者和律师代表。
调查和评议结果显示:
我市旅游行消费满意度不高,遭遇侵权后维权难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传统旅游项目比如旅行社、景区,新型旅游项目比如民宿度假、自驾游、渔(农)家乐以及通过网络联系组织的自媒体旅游,其中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旅游方式是景区旅游,占比41.4%;其他依次为其他自由游,占比23%;乡村旅游(农家乐、渔家乐),占比19.6%;乡村休闲游(民宿),占比16%。调查问卷显示,调查者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总体评价为基本满意占比43.6%,比较满意占比28%,满意占比20%,不满意占比8.4%。可见,台州旅游总体来说处于基本满意状态,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市旅游行业存在着旅行社经营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景区旅游票价过高服务不尽人意、景区旅游票价过高服务不尽人意、农(渔)家乐旅游缺乏整体规划、民宿等特色旅游方式亟待引导、互联网+旅游缺乏规范风险频发等问题。其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市旅游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强。调查问卷显示,51.2%的受调查者不会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证照、资料等;33.2%的受调查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不签订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11.4%的受调查者选择放弃,4.4%的受调查者表示不知道如何处理。
台州市旅游协会向全市所有旅游企业郑重倡议
一、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旅游法规,自觉遵守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各项规定,不违法、违规经营。
二、诚实守信,履行合约。 把诚信建设贯穿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树立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在经营活动中信守合同约定,公平有序竞争。做到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不设虚假帐目、不偷税漏税、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拖欠员工工资,按约定结清业务款项。
三、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努力树立行业经营新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服务标准。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准确、合理处理游客投诉。
四、公平竞争,价格公正。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不欺诈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搞恶意削价竞争,执行公开透明的旅游收费制度,自觉抵制旅游不良风气,积极举报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遵守社会公德。 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自觉维护我市旅游形象。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为进一步繁荣台州旅游市场,促进旅游诚信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旅游消费者要强化自我保护和理性消费意识
旅游消费者应加强商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拒绝不合理、不科学、不文明、不健康消费,拒绝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造成破坏的消费;要注意索要有效购物凭证,发生争议时要勇于交涉或投诉,依法维权。台州市消保委和温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
一、选择合法合规的旅行社。 外出旅游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查看其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意核对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避免上当受骗。
二、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签订正式的合同文本时要认真查看合同中线路、行程、景点、交通、食宿标准等内容。旅游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要认真核对其中的相关内容,并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如有特殊要求,要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如遇到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消费者可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旅游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三、理性参与互联网+旅游。 目前,互联网+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与旅行社合作,以旅行社名义开展经营,风险相对较少,有的打着旅行社幌子,但其实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风险巨大。个别互联网+旅游无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质保金在第三方质押,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一旦发生安全和利益损害事故,会出现投诉难、理赔难的困境。因此,提醒消费者应理性参与互联网+旅游,在参加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组织者签订合法的旅行社书面旅行合同,并购买保险,注意出游安全。
四、谨慎参加低价游活动。 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盲目相信低价旅游,应将旅游产品的品质和价格进行综合比较,警惕“低价”、“回馈”等名义的宣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