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省直有关院校、企业:
根据我省建设旅游万亿产业和制订《浙江省旅游人才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为全面真实摸清我省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状况,丰富完善全国旅游从业人员调查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涉旅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调查统计的范围为:在浙各涉旅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统计数据由各单位自行填报《旅游人才统计系统》中。( http://item.tourzj.gov.cn/rc/login.aspx )
1.旅行社:主要统计在职职工总数,中、高级以上导游领队和各级旅行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分布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其中市级以上旅行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县级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中、高级导游,需填写旅游人才信息登记表。
2.景区:主要统计A级景区、各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在职职工人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学习培训情况等。其中4、5A级景区的管理人员、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需填写旅游人才信息登记表。
3.酒店:主要统计县级以上饭店酒店在职职工人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学习培训等情况。其中四星以上的饭店、酒店的管理人员、中级以上技术人员需填写旅游人才信息登记表。
4.院校、科研单位:主要统计员工总数、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分布情况,其中副高以上人员需填写旅游人才信息登记表。
5.新型旅游产业、业态:主要统计近年来新产生的从事健康旅游、健身旅游、旅游网络服务,自驾车场地,私人涉旅博物馆、农庄(农业)休闲等新业态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其中,有较大较好社会影响的代表人物,领军人才(由各县以上局委确定)需填写旅游新业态代表人物信息登记表。
二、工作要求
1.我省涉旅从业人员分布广,情况复杂、流动性大,统计基础较弱,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旅游局(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上报各有关材料。各市局(委)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请于10月30日前报省局人教处。
2.信息采集、统计按涉旅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分级负责。省局负责对各市、省直有关单位的统计汇总;各市负责通知、督促所属县(区、市)和市属各单位信息录入、汇总;各县(市、区)负责通知、督促本地涉旅单位的信息录入、汇总工作。
3.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三、联系方式
通知、表格及操作手册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旅游局人教处 方向明、王苗苗
电 话:0571-85212752,0571-85212771
附件:1、《统计表》(共5张)
2、《旅游人才信息登记表》
3、《旅游人才统计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