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食宿自理”:延误原因谁来界定
如果你是搭飞机出行的常客,相信一定对航班延误的痛苦深有体会,每到快登机的时候,最怕大厅响起那句轻柔又刺耳的声音: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乘坐的××航班延误。好在航空公司一般会受理乘客的食宿费用,对于乘客来说只是损失一些时间。但是明年起,如果航班延误,你损失的将不只是时间了,过去航空公司主动承担的食宿费用可能需要乘客自己买单了。
7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公布后,网友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非航空公司责任导致的延误或取消,旅客食宿自理,航空公司只负责协助,不承担相关费用。究竟是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延误应由谁来界定?
◆新规
明年起三种情况才可免食宿费
记者注意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费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大家经常谈论航班延误,多久才算是延误呢?记住:超计划时间15分钟就算延误,旅客就可以提请一些相应的服务权利。根据《规定》,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争议
网友:新规系霸王条款
“航班延误是不是由航空公司赔偿,赔多少”已经是一个让人听得“耳朵长茧”的问题。新规与《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相比,仅由“费用可由旅客自理”改为“费用由旅客自理”,从法律术语上讲,新规进一步明确了“旅客食宿自理”,而不再有双方讨价还价的空间。
航空公司普遍反映,这是国际上的行业惯例,国外的旅客已经普遍接受。
但有网友对规定的内容本身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因为旅客很难知道航班延误的真正原因,航空公司可能会将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归结为天气等客观原因,因此这项规定对于旅客来说是“霸王条款”,是降低了航空公司的责任,是对旅客权益的侵犯。还有不少网友表示,由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旅客自掏腰包承担食宿可以接受,但退票与改签的手续费用,航空公司就不该再收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记者,目前,一些航空公司主动承担起航班延误的旅客食宿,受到旅客欢迎,但是相关部门如此直接收回航空公司可以主动承担的责任,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是退步的。他同时提到,众多乘客和网友不相信航空公司解释的延误原因,主要是担心航空公司自说自话。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上看,非航空公司责任出现的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的确没有责任赔偿,然而,问题出在“延误或取消是否由航空公司造成”的定性工作由谁来做,以谁发布的信息为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