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助推民政事业发展

05.03.2015  04:57

      按:这是一篇综述,反映了各省民政宣传的一些情况,更重要的是,点明了当前民政宣传工作必须重视的几项工作:加快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构建民政宣传大格局,着力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重视社情民意和舆情收集。

 

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助推民政事业发展 
——各地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中社舆情中心

  2014年6月,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民政部门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作出专题部署和要求,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力度,重视舆情在新闻宣传中的重要性,着力于民政新闻宣传制度机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推动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焕发勃勃生机。


  加快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的不同形式,多地民政部门建立、修订完善了新闻发布、媒体采访、舆情应对、新媒体应用管理等各项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制定完善新闻发布及采访制度。部分地方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了纲领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如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北京市民政系统新闻发布制度》;河北、湖北等地民政部门制定了《新闻发布工作规程》,吉林省民政厅制定了《吉林省民政厅新闻发布流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天津、江苏、安徽、山东、重庆、四川、新疆等地民政部门则着重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努力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妥善回应民生诉求和群众关切。如安徽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贵州省民政厅鼓励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设立新闻发言人,积极筹备建立全省民政系统新闻发言人联席制度。


  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新闻采访工作,建立完善媒体采访制度,提升媒体接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如辽宁、江苏两地民政部门分别出台了《接受媒体采访制度》,规范了采访的程序和方法。


  出台舆情应对制度。近年来,民政工作在保障基本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多地民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舆情收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如辽宁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民政厅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处置规定》和《辽宁省民政舆情监测管理办法》;河北、湖北两省民政厅制定了《舆情应对工作规程》;山东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民政厅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落实重要舆情领导批示,陕西省民政厅建立了批示落实反馈制度,明确了处理时限,细化了部门责任。


  建立新媒体应用管理制度。根据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泛的特点,越来越多的民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传播民政好声音,回应公众关切,并力求将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官方网站维护管理方面,辽宁省民政厅出台了《全省民政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政厅制定了《山东民政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湖南省民政厅制定了《门户网站信息维护规定》;在政务微博(微信)应用管理方面,北京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北京民政系统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政厅出台了《山东省民政厅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民政厅制定了《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


  构建民政宣传大格局


  各地民政部门应势而动,多举措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融、中央媒体与民政媒体互补、重大宣传与常态宣传互促”的民政新闻宣传大格局。


  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和新闻媒体的统筹协调。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在系统内建立了畅通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吉林、江苏、江西、云南等地民政部门利用QQ群作为沟通载体,方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民政系统与媒体之间共享信息,形成民政信息宣传网络,营造了群策群力、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为更好地利用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多地民政部门重视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协作关系,积极拓展合作形式。一是更加重视与民政新闻媒体的合作,对本地业务工作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如山东省民政厅协调《中国社会报》对深入扎实开展“ 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和养老服务政策、孤儿救助等亮点进行了专题报道;天津市民政局邀请《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社对区县社会组织进行专题报道。二是注重加强与党报和省内主流媒体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如浙江省民政厅与新华社浙江分社、中新社浙江分社等中央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注重民政工作宣传信息的常规化供给。安徽省民政厅与安徽日报农村版长期合作,开设村委会换届选举专栏,积极搭建反映民情和宣传政策的桥梁。北京市民政局与驻京中央媒体和本地主流媒体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为这些媒体提供新闻报道素材,形成了与媒体间的良性互动。三是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重点难点业务工作,协调中央和地方媒体开展专题采访和集中报道。辽宁省民政厅积极协调中央驻省媒体、省主流媒体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迎接活动进行了系列集中宣传报道。在首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江苏省民政厅提前策划,协调新华日报刊发了题为《以国家名义,带着英烈的荣光前行》的长篇通讯并配发评论,并请江苏卫视等省级主要媒体作了充分的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继承烈士遗志、心怀感恩的良好舆论氛围。针对“阳光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山东省民政厅协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作了专题报道。


  重视新闻宣传策划和实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有计划,开展宣传活动才有思路,宣传效果才能有保证。四川、福建、陕西等地民政部门制订了年度重点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全省年度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多地民政部门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着力突出重点、把握节点、挖掘闪光点,通过专访、联合采访等方式对民政重点工作、地方创新亮点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贵州省民政厅围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继续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广泛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四项重点任务,大力做好主题宣传报道。多地民政部门结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积极制订宣传方案,沟通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典型经验推介、政策解读、实地采访、户外宣传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黑龙江省民政厅抓住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平安清明等重大活动时机,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集中开展了广泛的民政宣传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期间,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媒体通气会,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向全社会通报烈士纪念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陕西省民政厅注重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进一步加大对典型宣传、重要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投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相关社会团体的合作。


  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提升民政新闻宣传现代化水平。根据互联网应用广泛、海量即时传播、平等互动交流等特点,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探索运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以及网络媒体平台传播民政资讯、回应热点关切、引导公众舆论,提升民政新闻宣传现代化水平。


  在官方网站的使用上,山西省民政厅利用门户网站“山西民政信息网”开展主题宣传,开通“核心价值观”“5·12减灾宣传活动”“ 村委换届”等专栏。甘肃省民政厅不断完善甘肃民政网,专人负责更新,及时反映全省各地民政动态,全面搭建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在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合作上,甘肃建立了新媒体合作机制,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每日甘肃网的协调合作,努力拓展宣传的广度和密度。


  截至2014 年底,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等17 个省份民政厅(局)已经开通政务微博,陕西、四川、贵州和湖北4 省民政厅开通了政务微信。北京市民政局组建了微博管理办公室,拥有微博发布人员209 人,网评员88 人,开展网评工作30余次;同时,北京市民政系统开通政务微博的也已达19 家;浙江、贵州等地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民政系统政务微博建设,提出尽快建成民政政务微博矩阵,形成新闻宣传和信息共享的合力;福建省民政厅开发了手机客户端传播民政资讯,方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了解民政新闻动态;湖南省民政厅还建立了民政电视客户端,滚动播报民政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及民政公益广告等。


  着力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


  完善机构建制。为进一步壮大民政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民政新闻宣传能力建设,北京、上海、浙江、重庆、云南等地民政部门成立了新闻宣传专职机构。其中,上海通过成立事业单位的民政传媒中心来改变新闻宣传机构人员偏少、职能分散的现状。重庆市辖13个区县积极协调编办全部成立了宣传信息科(股)。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内设宣传科,配备宣传科长1名,专职工作人员2 名。有些地方民政部门虽未进行宣传机构的专门化设置,但也将新闻宣传的职能安排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研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部分基层民政部门则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如西藏自治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主要由民政厅、各地(市)民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湖南省民政厅成立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分工负责,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宣传工作构架;内蒙古、福建、海南、甘肃、宁夏等地民政部门明确要求各级各业务部门指派新闻信息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多地民政部门采取招聘、借用等形式配备专兼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辽宁省民政厅2014 年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配备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江苏省民政厅还聘请一批新闻记者作为现代民政建设特约评论员,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参与现代民政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2014 年9 月,民政部办公厅举办全国民政新闻宣传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全国各地民政部门派员参加了培训。辽宁、江西、山东等地民政部门也举办了省级民政新闻宣传培训班,将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和新媒体应用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湖南、河北两省民政厅实行新闻宣传定期培训制度,注重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媒体素养和宣传水平。


  重视社情民意和舆情收集


  各地民政部门重视舆情收集,以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回应公众关切,为改进民政各项工作提供依据和思路。


  专人负责。天津、吉林、山西、江苏、甘肃等地民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民政舆情收集工作,编发舆情报告,建立重要舆情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公众所想所需。


  联动配合。吉林、江苏等地民政部门要求各地民政系统建立舆情收集和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有关媒体报道、互联网信息和公众反映等,形成全省民政系统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舆情工作格局。贵州省民政厅还邀请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共同分析舆情态势,准确把握舆情传播关键点。


  购买服务。北京、河南、湖南、陕西等多地民政部门通过向专业舆情研究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舆情收集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提高舆情收集时效性,科学预判舆情态势。


  妥善应对。获得重大舆情信息后,多地民政部门速查事实,适时发声,有效避免产生负面效应。2014年,多地民政部门有效应对了“ 婴儿安全岛”“ 灾区群众过冬”等多起舆情事件,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