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规: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最高可罚200

30.03.2016  09:17
  去年1月,台州玉环解放塘社区,一栋住宅楼外的停车棚内电动车起火,浓烟向楼道蔓延,造成楼内的8名住户死亡……     省消防提供的数据显示:过去两年,全省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中,共造成22人死亡。电动车成了消防安全管控中的一大新隐患和新痛点。怎么办?怎么管?     昨天,《浙江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钱江晚报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中特别新增了针对电动车的管理内容,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禁止电动车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违者最高罚款200元。     现场     小区5楼窗户垂下一根电线     正在给一楼的电动车充电     昨天晚高峰过后,钱江晚报记者随机选了杭州的几个小区转了转,电动车随意停放、花式充电的问题实在太普遍了。     在杭州下城区的中山北路一带,有不少没有统一物业管理的居民楼,好一点的配有自行车棚,再老一点的就直接乱停在楼道内外。     胡女士是去年刚刚搬到这里的,自打住进来,楼道里的电动车就是她心头的一根刺,看着那些为了充电乱拉的电线,她每天都提心吊胆。“我是上夜班的,有天半夜回来闻到一股焦糊味,是一辆充电的电动车发出来的,我赶紧把插头拔了。”     拱墅区小河街道紫荆家园,是2004年前后交付的次新楼盘,小区有专门的非机动车库。停车的地方有了,可充电仍然是难题。     住五楼的丁先生,为了方便老婆上下班,几年前给她买了一辆电动车。刚开始那段时间,他的老婆还每天把电瓶拎上楼,放在家里充电。后来,哪怕是女汉子也吃不消了。心疼老婆的丁先生花200元买了一根长长的电线,从5楼的家里接电,给放在一楼的电动车充电。丁先生说,在他们小区,有别人也这么干。     数据     全省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     近两年已致22人死亡     近年来,电动车充电等引发的火灾呈高增长状态,除了财产损失还有人员伤亡。     来自省消防的数据,2014年,浙江省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中,有人员伤亡的10起,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2015年,全省共发生6起较大亡人火灾,因电动车故障引发的占了1/3,共导致13人死亡。     在3月10日举行的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指出,在全省火灾持续下降的同时,消防安全防控却出现了一个新痛点:因电动车故障引发的火灾。     根据消防部门统计,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这个时间段往往都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即使发现了,往往也没有时间逃离。     很多人都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一旦起火,会直接封堵整个单元唯一的逃生通道,造成严重的后果。     新规     应设置电动车存放及充电场所     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充电要罚款     这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中,新增一条专门针对电动车辆的规定。     规定明确: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车辆存放、充电场所。禁止电动车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     如果没有按规定设置存放、充电场所的,先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如果被发现有电动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     这么多小区,消防部门管不过来     由此新增的成本,由谁买单     针对草案的新增规定,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浙江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昨天也谈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首先,硬件落实与否,关键要明确资金来源。比如,“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车辆存放、充电场所”这一条,对于业主单位而言,安装这些设备就要增加成本,这就出现难度了。比如,目前包括杭州在内,省内很多城市都在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这套设备在技术上已经很成熟了,但试点推广不下去,就是遇到了钱的问题,谁来出钱?     其次,明确监管主体,需要多个部门。消防设施建设不是消防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应该纳入整个城市安全建设体系中,多部门共同想办法。比如,草案规定“禁止电动车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存放和充电”,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太普遍,挨个小区去执法肯定不现实,而且很多小区没有统一的充电设施,不放在楼道,万一被偷了谁来负责?“这些都是我们在实际管理探索中发现的新问题,不仅仅消防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多部门一起参与。”本报记者 冯怡 本报首席记者 李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