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新昌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28.07.2015  01:52
单位名称/申请人: 浙江省新昌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陈军           你(单位)于 2015年7月1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1503901)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省新昌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南明新村1号;仓库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南明新村1号;法定代表人:陈军;企业负责人:王汀康(器械部门负责人吕钢);质量负责人:陈国雷;经营范围:第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