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江城区部分道路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20.03.2015  19:20

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山路等道路实施禁止货车通行的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6日7时起,建德市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入城口至白沙大桥南端)7:00—19:00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二、自3月26日7时起,南山路实行全时段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