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增59个新型城镇化试点 将重点探索农民工市民化

30.11.2015  11:32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继2014年底公布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多个城镇将重点试点农民工市民化。据了解,此次试点内容更具有指向性,包括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适当倾斜、根据京津冀协调发展要求适当向京津冀地区倾斜、在长江经济带地区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并同时将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列为城镇化试点。

   扩围 59个城镇列入试点

  据悉,此次增加了北京市房山区、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白沟镇、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地区)、成都市等59个地区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此外,考虑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联系紧密,将北京市大兴区、山西省泽州县、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德清县、海南省文昌市等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第一批城镇化试点提出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五大任务。在此基础上,此次试点的任务重点在于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转型、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带动新农村建设等领域。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批试点将于2015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第二批试点地区中建制镇试点数量为15个,明显多于第一批的2个建制镇试点。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57座人口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集聚了1.66亿人,占全国城镇人口的27%。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与小城镇,集聚了全部城镇人口的51%。其中县级单元集聚了全国新增城镇人口的54.3%,是城镇化的重要层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要实现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的目标,尤其要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在大城市发展空间有限的背景下,应寄希望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探索 多地重点试点农民工融入城镇

  在第二批试点中,多个试点地区重点进行农民工融入城镇试点。内蒙古包头市的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公共成本,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在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方面,河北白沟镇的试点方案指出,将以开发区转型、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为主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到2017年,常住人口达到2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到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居住证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子女免费义务教育、申请驾照、计生奖励、卫生服务、就业支持、资格认证、医疗互助、社会救助和按规定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社会公共服务。

  此外,辽宁省前阳镇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本地农民进城落户原有权益可保留、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受、原有经济和财产权益可交易流转,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的低门槛户籍制度。湖南省津市市—澧县为降低农民落户的顾虑,将实施在城镇落户农民可依法依规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收益权或使用权,享有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权利。

  事实上,全国发改系统此前召开的深入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明确表示,今年将力争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总规划师袁崇法表示,我国城镇化发展已进入城镇化高峰期的后半程,必须把解决人的需求问题放到核心位置上。

  “前半程城镇化重点是城市不断扩容,现在扩张得差不多了,重点就要转向人的城镇化。”袁崇法建议,要先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加快推进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此外,要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更好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需求水平。

   酝酿 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将建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将对试点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并将试点目标任务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城镇化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也让我们付出了难以预料的代价。因此,中国迫切需要一套科学的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全面、合理的反映城镇化的发展状况,以引导城镇化从‘快’向‘好’转变,走上可持续道路。”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徐林说,构建中国城镇化指标体系的主要原则是重视质量、兼顾速度,重视导向、兼顾评价,重视全局、兼顾差异。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11月27日召开的城市中国计划年会上了解到,中国城镇化指标体系将分为人口、经济、空间、社会、环境等五大基本领域。其中,人口、经济、空间格局三个基本领域是城镇化的数量型指标,社会、资源环境则是质量型指标。

  具体来看,数量型指标中,人口转移方面,将在城镇化率、非农产业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等方面做文章,以提高就业非农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经济建设方面,将重点关注城镇净增就业人数、非农产业增加值、三次产业效率,以提高城市经济吸纳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方面,则对城镇建成区面积、建成区人口密度、人口增速与土地面积增速的比率有具体限制;空间格局方面,包括城市群人口集中度、经济集中度、建设用地集中度等。

  质量型指标中,居民生活方面将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受教育年限、每万人医院床位数、人均科技教育支出、登记失业率、城镇房租支出占收入比例等;社会保障方面,指标包括城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社会保险比例、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资源环境方面则包括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人均用水量、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城乡统筹方面则包括城乡居民收入比、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医务人员数比、人均教育经费比等。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