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制度的思考——以浙江为例
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涌现出众多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浙江作为全国经济发展先行省份之一,较早便领略了“三新”经济的蓬勃发展。为真实、客观反映和揭示新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成效,浙江探索开展了一些涉及“三新”的统计监测以及调研研究。现根据浙江的实践就建立“三新”统计制度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浙江开展涉及“三新”的统计实践
近几年来,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浙江选择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经济结构调整之路,把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上升为重要战略,制定出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贯彻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方案,深入研究谋划一批事关长远发展、对接国家三大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2015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作为当前和未来浙江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信息经济的快速发展表现为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时尚产业呈现出加速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了时尚产业“智慧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摆在了突出位置;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现代金融体系得以构建;文化、旅游等产业百花齐放;“互联网+”更是带来了新经济革命。重点规划、布局,加速了新产业和新业态的成长。为做好新经济发展统计服务,及时反映和揭示新经济发展进程和成效,浙江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监测。
(一)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
一是推算了不在库个人卖家网上零售额;二是测算了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增加值;三是研究探索了电子商务平台商品和服务分类;四是实现了重点网上零售交易平台数据报送,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行业统计;五是全省各地根据区域特色探索了电子商务统计研究。
(二)研究建立主导、支柱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 为认识和计量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发展变化,分析产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与其它经济活动的相关性,开展了七大产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研究 。在理论探索、经验借鉴、产业分析和统计实证的基础上,经与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讨论研究,制定了相应的统计分类目录,建立了七个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多部门合作,合理的测算与评估,取得有关产业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总体发展规模和总水平以及各经济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之和,并按月度和年度提供相关监测、核算指标数据。 二是 适时开展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实证研究。对现代服务业进行了科学界定和行业分类,并对浙江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进行全面描述,分析了浙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提出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为反映文化体制改革现状,助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12年建立了科学可行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为及时跟踪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制定了体育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分类,监测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体育产业统计数据;为反映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从行业和行业统计汇总系数两个方面确定了《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试行)》,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2014 年七大产业、海洋经济、体育产业相关数据
总产出 (亿元) | 增加值 | ||||
绝对值(亿元) | 增速 (%) | 占GDP比重(%) | 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1、信息经济核心产业 | 10510 | 2854 | 14.4 | 7.1 | — |
2、健康产业 | 4958 | 1764 | 12.1 | 4.4 | — |
3、旅游产业 | 6813 | 2636 | 9.4 | 6.6 | — |
4、金融产业 | 12397 (总收入) | 2942 | 0.3 | 7.3 | — |
5、节能环保产业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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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 | 4316 | 866 | 10.1 | — | 6.9 |
6、规模以上工业时尚制造业 | 5203 | 1120 | 7.2 | — | 8.6 |
7、规模以上工业高端装备制造业 | 7064 | 1478 | 6.7 | — | 11.8 |
8、海洋经济 | 19655.05 | 5758.2 | 6.5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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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体育产业 | 1209.12 | 354.82 | 10.3 | 0.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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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增速为现价增速。
(三)开展区域发展战略统计监测。
为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及时监测评估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建立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监测制度。监测的对象包括涉海法人单位和规模化个体经营户等。监测的范围主要为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监测指标体系为:涉海法人单位主要产业活动、用海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生产设备、能源消耗、从业人员、信息化水平、科技活动情况、海岛经济、沿海产业集聚区基本情况,以及涉海企业景气、涉海就业、滨海旅游等。另外,还建立了开发区(园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了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为发展载体的产城融合发展的集聚区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了“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和评价办法。
通过对各类新经济发展现状的考察分析研究,我们对“三新”属性、特征有了一定的基本认识。同时,基于试点和探索,我们也发现了 “三新”统计中存在的一些难点,以及现行统计制度方法中存在的一些缺失。
二、“三新”的特点和统计的难点
(一)“三新”的特点。
1. “三新” 的含义 。 “三新”是指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的商业模式, 新兴产业 是指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世界上讲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新兴产业部门。新产业主要分为:新技术产业化形成的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形成新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业进行产业化运作。 业态 是指针对特定消费者的特定需求,按照一定的战略目标,有选择地运用商品经营结构、店铺位置、店铺规模、店铺形态、价格政策、销售方式、销售服务等经营手段,提供销售和服务的类型化服务形态。 商业模式 是指为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并通过最优实现形式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价值,同时使系统达成持续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简单的讲商业模式就是企业或公司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盈利和赚钱的。构成赚钱的这些服务和产品的整个体系称之为商业模式。 “三新”的核心 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以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的重大创新与融合应用为代表,带动了整个产业形态、生产形式、组织方式、商业模式等的深刻变革,强化了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以及不同产业链之间的互动关系,不断的分化、融合、跨界、变异以及与信息技术的嫁接,产生出了一系列新模式和新业态。
2. “三新”企业具有 跨界的特点。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变革,企业生产经营已经突破过去传统的产品生产流通方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有生产环节,又有研发、营销等环节,构架生产和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横跨第二、第三产业,给统计上产业划分、行业界定带来一定困难。
3. “三新”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变化快。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一是具有信息化、高新技术、现代管理,劳动生产率较高、企业用人较少等特征,因此催生出大量小微企业,对我们的统计能力是一个挑战;在“三新”中,除新兴产业单位相对稳定外,新业态,特别是新商业模式的变换非常迅速,给统计的长期监测带来困难。
(二)“三新”统计的难点。
1. “三新”总规模不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简单叠加。 由于“三新”的提法是分别从产业链角度、服务形态角度、营利模式角度对新经济的描述,三者之间存在交集。因此,不能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者简单相加得出“三新”总规模,这样存在重复统计。
2. 现行分专业的行业统计不适应“三新”的跨界特点。 随着“三新”的不断发展,创新变革层出不穷,企业生产经营已经突破过去传统的产品生产流通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有生产环节,又有研发、营销等环节,构架生产和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横跨第二、第三产业,给统计上产业划分、行业界定带来一定困难。比如“设计+制造”、“设计+工程”、“信息+物流”、“总部+贸易+房屋租赁”等等。用唯一的行业代码定义企业经营类型,进而纳入某一个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虽然企业营业收入包含了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成果,但业务总量指标会有一定疏忽。
3. 中小企业 抽样方法无法充分满足“三新”发展的统计要求。 从小微企业角度来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众多主体是小微企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小微企业中反映最为充分。但是,现行统计报表制度中采用的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整体设计还是有所不足,无法及时抓住单位,满足“三新”统计发展需求。
三、制度操作层面“三新”统计面临的具体困难
目前的“三新”统计从制度设计层面来讲,有“四上”全面调查和“四下”抽样调查,理论上是覆盖全面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目前GDP核算中不少行业选择用部门指标推算,规模(限额)以下部分采用经济普查比重推算(省市层面),造成围绕GDP核算建立的各专业统计制度,特别是抽样调查方案较为粗放,无法灵敏、客观反映“三新”企业的发展。从统计操作层面看,主要有以下问题:
1.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造成统计上对批发零售业相关指标统计困难。 目前国家季度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核算是依据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增长速度来进行推算。由于国家对网上经营的法律和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给批发零售业销售额、零售额统计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网上交易(C2C),大部分交易主体是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只需要身份证认证后,就可从事网上买卖行为,流动性大,办公场所隐秘,日常统计调查中难以观察和反映,造成批发零售业统计销售额数据难以统计。
2. “互联网+金融”类型企业由部门进行统计,但目前一行三会尚未做到全行业统计。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人才和资本是两大关键要素。在地方大力推动“资智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一批优质天使基金、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机构快速集聚发展,但由于金融业增加值核算使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等部门指标进行推算,而部门统计尚未覆盖这类新兴的系统外企业。
3.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单位统计报表制度没有完全覆盖。 随着“互联网+益民服务”走向深入,互联网在教育、卫生、养老领域融合发展,不断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目前仅覆盖企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制度难以适应“三新”统计工作的要求。
4. 部门指标局限性难以满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统计的现实需求。 目前国家在季度核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主要采用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公路运输总周转量、水上运输总周转量、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和邮政业务总量等五个指标增长速度进行加权推算,其中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速度主要用来推算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重最大的道路运输业的情况,但是首先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反应的是城市外部客货运的情况,无法反映城市内部客货运发展的实际,杭州目前地铁建设、公交网络布局升级都无法真实体现,其次在“互联网+”的今天,如UBER、滴滴、神州等互联网运营服务抢占了不小的市场,个体化经营模式焕然一新。在这样的新的模式下,依旧按照仅1000多个样本量的交通部门调查获得的公路运输总周转量来反映道路运输业的情况已经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
四、对建立“三新”统计制度的思考
建议以“互联网+”为主线,根据“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大数据行动纲要,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建立“制度共建,数据共享”的统计协作机制,研究参考“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等11项具体行动中的统计监测范围、指标设置。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拓展、大数据行动逐步实施,将会拓展更多融合应用,统计监测范围、指标也随之相应扩展。
(一)关于“三新”界定。
以国家发展规划编制或发展研究的任务内容为依据,确定需要监测的对象。“三新”是指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的商业模式,是分别从产业链角度、行业形态角度、营利模式三个不同角度对新经济的描述。从这样的角度看,“三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与传统产业相对应的,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及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持续发展,以现代知识、信息技术、先进管理手段和方法及组织形式等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集知识、技术和信息密集型产业部门,包括向社会提供高新产品、高知识和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满足更高层次精神享受的产业,既包括新兴产业,也包括改造和升级后的传统产业;二是生产与服务业正向相互领域渗透,并逐渐同其他产业领域相融合的产业形态;三是生产过程与现代服务、交易过程、创新过程以及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模式。
(二)关于“三新”的分类。
在现有统计条件下,通过对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细分来确定“三新”的分类,可以参照整合战略新兴产业、旅游产业、金融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分类和行业界定。从宽泛的标准划分可以是:
第一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05)。
第二产业:制造业(按C类中的战新行业比重认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44)(不含生产),建筑业中的建筑安装业(49)、建筑装饰业(501)和提供施工设备服务(503)。
第三产业:航空运输业(56)、管道运输业(57)、运输代理业(582)、仓储业(59)、快递服务(602),信息传输、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金融业(J),房地产业(K),商务服务业(7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教育(P),卫生和社会工作(Q),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S)。
需要指出的是,“三新”的概念应该是动态变化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信息和技术改进而不断完善,逐渐淘汰一些相对落后的行业,吸收进来一些新兴的行业。因此,“三新”的行业分类也是个动态变化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三)关于“ 三新”的监测指标。
建议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以增加值指标为核心,重点关注总产出指标。
(四)关于“三新”测算。
主要从现行国民经济行业统计、各类普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财务等行政记录资料基础上按界定的行业和企业范围,归类整理相关的主要指标数据;对常规统计难以反映的“三新”领域配套开展相关的专项调查,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取得各行业中产业企业有关数据。对于较为特殊的金融业,建议补充定期报表制度,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互联网金融等广泛关注的企业纳入统计视野。对于范围广、变化快的其他规模(限额)以下“三新”单位建议通过工商、税务资料进行推算。
(五)关于通过行业法、企业法建立“三新”统计单位名录库。
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部分行业;建筑安装业中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施工、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部分;批发和零售业中互联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快递服务;全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中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市场服务、期货市场服务、资本投资服务、其他金融业。对于其他大类中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单位,建议根据企业法界定,在名录库中设置“互联网+”字段标识,建立全面完整的“三新”统计单位名录库。
(六)关于“三新”数据与GDP数据的匹配问题。
开展“三新”统计监测,增加值以及占GDP的比重是重要统计指标。但由于种种原因,季度GDP测算多数行业利用统计和部门的速度进行推算,必然会与直接按收入法从企业财务报表计算得到的增加值数据产生测算方法上的偏差。建议由核算牵头“三新”数据的测算,保证与GDP数据的匹配。
(七)关于监测的组织架构。
从浙江开展各类产业监测情况看,把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情况熟悉的优势和统计部门数据采集、测算优势相结合,是产业统计监测制度迅速出台,并得到广泛好评的关键。为此建议,对“三新”统计通过与部门协作,建立“制度共建,数据共享”的统计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
浙江省统计局课题组
执笔人:周琳 吴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