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华市东村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04.08.2015  18:06

金华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金华市东村桥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金市文物〔2015〕42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设计方案历史沿革调查及现状勘查内容不够全面,对东村桥原状的勘察和分析不够深入,部分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尚未达到《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补充勘查东跨二柱桥墩内构造情况,进一步研究原有形制做法、河道宽度,原形制是否有可能为五跨桥。
    二、河坎是否需要整修,缺乏明确措施;东侧桥墩横梁现已被条石垫高,因此将现存卵石地面判断为原地面做法有误;桥两侧现有水泥地面是否有必要改成卵石地面,更改后如何与其他水泥地面交接,应明确。
    三、图“方案-04”中涉及东村井的修缮,而现状勘察、设计说明中均未提及,应补充。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另行报批。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8月3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