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县登云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登云桥修缮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泰文〔2015〕58号)等文件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方案现状勘察尚欠深入全面,特别是桥面板以下部分勘察不够细致,原状研究内容缺漏,部分修缮保护措施制定不妥或有待优化,图纸设计深度应作深化,尚未达到《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不同意该设计方案。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现状勘察深度不够,特别是桥面板以下部分无现状数据,主要承重构件木平梁无数量和直径尺寸、中间桥墩伸臂梁无悬挑尺寸、对桥台桥墩无安全评估、河床深度不明,应补充勘查。
二、13-15轴复原缺少依据说明,也无原状分析研究内容及现状照片。
三、勘察明确廊屋每榀梁架柱脚支撑受力情况及桥面做法。跨中屋架下加钢板加固维修措施不妥,请予调整。
四、廊屋中间三间是否有二层应做详细补充勘察,根据现存痕迹采取相应措施。
五、加强文字、图纸校审工作。文本内容错别字、提法错误较多,如“桥地面最高处距水底地面约4.85米”指向不明等等;测绘图“CH-02”与“CH-06”内容均为柱倾斜,但部分数据不一致。
六、概算过于简单,未达到概算深度要求。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另行报批。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8月14日
抄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物监察总队,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