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义乌市双林铁塔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16.06.2015  20:13

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林铁塔保护工程立项申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林铁塔保护工程立项。
    二、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为文物保护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充分保护文物的真实性。
    (二)工程范围为双林铁塔文物本体。工程内容包括本体保护修复、铁塔濒危构件支撑、底座改造等。
    (三)深化文物现状勘察,分析铁锈病害和残损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
    (四)本体修复部分应认真研究原状,有依据地修复。
    三、残体三维数字化扫描是否有必要,请斟酌。
    四、临水的郊野环境对铁塔保护不利,建议可增设保护性设施予以室内保护。
    五、勘察设计分为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金华市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