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兰溪市芝堰村建筑群(二期)修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01.04.2015  12:27

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芝堰村建筑群(二期)修缮工程孝思堂等六处建筑修缮施工图的请示》(兰文化〔2015〕25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施工图(包括孝思堂、詹廷奎宅、陈连银宅、承显堂附房、张友忠宅、陈庆龙宅六处文物建筑)已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村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文物发〔2014〕181号)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该施工图设计。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3月31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金华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