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明确政府采购工作要求 预算“应编尽编” 项目“应采尽采”

09.02.2015  12:03

  2月6日,文化部财务司在北京举办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及财政部近期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总结分析文化部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文化部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部署。

  近年来,文化部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扩面增量”和“规范管理”上进步明显。据了解,文化部14个司局和28个直属单位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编报范围,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达到19.9亿元,占部门预算的比重从24.45%提高到32.25%。文化部制定了《文化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政府采购制度,形成了与财务管理制度相互补充衔接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防范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依托财政部的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加强对各单位采购计划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审批报备效率。2014年,文化部政府采购工作总体呈现出采购结构更加均衡、采购方式更加丰富、更加注重采购中小企业及节能环保产品三大突出特点。

  根据会议对文化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部署,下一步,文化部财务司将继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对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2015年,文化部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是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三是抓实抓好政府采购执行工作;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