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老师被疑“作秀”,怒告论坛运营公司
02.04.2015 10:57
本文来源: 法院
然而,这些正面报道被转载到温州一本地网络论坛后,有网友却质疑项老师此举为“作秀”。项老师认为,论坛刊载的网友“吐槽帖”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于是将运营该论坛的传媒公司起诉到了温州鹿城法院。
昨天,鹿城法院一审驳回项老师的诉请。
项老师:行善支教却被指“虚伪”
项老师说,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他作为志愿者10次赴地震灾区,为灾区孩子教授作文。他的事迹先后在新华社、《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新浪网、腾讯网等媒体被大量报道。2010年4月,他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 节目的专访。次月,温州广播电视《新壹周》报还专版报道了他的事迹。
“我去支教的目的是激励孩子们,让他们通过写作文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让他们学会坚强地面对灾难。”项老师说。随着媒体报道的增多,部分文字报道被转载到了温州某本地论坛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讨论。
2010年8月12日,有网友在该论坛上发布“吐槽帖”,质疑项老师的行为是“作秀”,还有另外的网友发表的帖子,标题中甚至带有“虚伪”二字,并且直接点出了项老师的名字。作为回应,项老师也在该论坛上发了帖子,引发网友跟帖热议。
论坛:已经删除“吐槽贴”
虽然自己已作出积极回应,但网友的“恶评”还是让项老师觉得,对他个人构成了侮辱诽谤,社会影响效果非常不好。2012年6月8日,项老师将运营该网络论坛的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删除有关他的“吐槽帖”。
法院立案后,论坛方面答应删除帖子。于是,同年7月29日,项老师又撤诉了。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项老师又发现,该论坛并没有完全删除有关于他评论的帖子,于是在去年12月25日,他再次将该运营商告到法院,要求删除帖子、赔礼道歉并要求披露发表“吐槽帖”网友的注册信息和真实信息。
今年2月6日,鹿城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网络运营商一方认为,论坛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设立的,那些发表评论的用户并没有侵犯项老师的名誉权。项老师提到的相关帖子早已及时被删除。此外,在没有收到项老师要求删帖通知的情况下,他们没有义务先行进行审查。而论坛注册用户的真实信息属于用户隐私,他们不能披露,故而请求法院驳回项老师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查明,之前相关帖子确实已经被删除了。
法院:言辞有不当,但尚未达到侮辱
法院审理后认为,项老师因个人事迹被媒体报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出于舆论监督及言论自由的考虑,应当允许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发表不同的声音。
网友在论坛上发表对项老师去灾区支教的看法,项老师也发帖回复,帖子引发了网友的跟帖评议,论坛网友回复的内容虽然涉及到了对项老师的评论,其中部分内容言辞不当,但是尚未达到丑化人格或侮辱、诽谤的程度。
另外,项老师自己也在该论坛上发布了帖子回应网友的质疑,进而引发了网友跟帖,作为帖子的作者,他有删除帖子及跟帖的权限,涉案的网络论坛已经删除了相关的帖子,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项老师要求该论坛披露网民的注册信息及真实信息,因为上述信息属于隐私范畴,项老师提供的证据,也尚不足以证明这些用户在论坛上发表的言论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据此,鹿城法院昨天一审判决驳回了项老师的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 法院
02.04.2015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