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强化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管理提高教师资源管理效益

18.10.2016  23:40

近日,舟山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试行教师工作量管理的通知》,自2016学年起,率先在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试行教师工作量管理。

通知》要求,市本级学校要结合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在核定员额内通过分类设岗、竞聘上岗和量化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等举措,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施策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提高教师资源使用管理效益。

一要配套制订学校工作量管理办法。根据市教育局编制的《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考基准》,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和教师任课情况,制订具体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二要配套完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突出重岗重奖、优教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导向,完善与教师工作量管理相适应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三要配套完善教师职称(职务)评价和岗位聘任办法。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达到市教育局制订的专任教师工作量参考基准作为必备条件。2017年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教学主系列人员优先聘任。四要配套完善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量要素,工作量未满的教师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良等次;无身体健康原因,工作量不足1/2,又拒不参加分流或转岗培训者,不得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