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24.11.2014  12:14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和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79号)。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案不受、久拖不决、不公正裁决的现象;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要在本级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开设窗口,接受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协调解决行政纠纷;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统一行政复议办案标准,规范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实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措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考核,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沟通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