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景宁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东风破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难题
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报道七:
景宁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东风
破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难题
【编者按】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以“建设高效、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投入保障、管护规范”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机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成效显著,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农田水利改革发展。
各地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开化、德清等市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模式,加快构建农田水利良性建管机制。
【本站10月24日讯】2014年7月10日,全省首本农村山塘产权证由景宁县政府正式颁发给澄照乡三石村,这也标志着该县在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颁证现场,三石村经济合作社以该产权证为抵押,与景宁县农信联社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完成全省首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抵押贷款。两年多来,该县共确权颁证63本,其中水库16本,山塘46本,堤防1本。景宁县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既理清了权责,又拓宽了“三农”融资渠道,有力促进了当地水利事业发展。
抢抓机遇,推进产权改革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单一,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如何盘活农村资产,让金融资本“上山”,是山区农村发展的当务之急。2014年,景宁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和“全国农村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县”。面对“试点”机遇,景宁县委、县政府把握有利时机,将两项改革统筹部署,联合成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破解农村融资难题为首要目的,确定了试点镇、村,一并推进两项改革试点工作。
景宁县水利局按照省、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挖掘和发挥水利工程的价值,争取将水域同土地、林地一样纳入改革范畴。2014年6月30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内无争议的小型水库和山塘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到2015年农村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50%以上。
针对农村水利工程面广量大、投资形式多样、情况比较复杂的现实,该县在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中没有搞“一刀切”,而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将改革对象定为已建并投入使用的由乡镇(街道)及以下所有和管理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其中,澄照乡三石村天堂湖山塘因当年山塘投资主体比较明确,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班子比较团结,并急需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茶叶市场建设资金,经县有关部门慎重研究后,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对象。
确权贷款,盘活水利资产
对当地老百姓来说,水利工程确权的首要目的就是发挥资产价值,解决农村融资难题。为此,景宁县水利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迈开步子,大胆探索。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景宁县制定了完善的农村水利工程确权流程。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同意,然后征得乡镇政府的同意,再将确权申请材料上报给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受理后组织人员对水利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确权信息转乡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水利局存档并向产权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以三石村天堂湖山塘为例,产权证上明确:天堂湖山塘产权权利人为三石村村民委员会。
水利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首先要经过资产评估。为解决评估主体难题,按照《担保法》的要求,景宁县政府指定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所为评估单位,对农村水利工程进行资产评估。设计所参照其他行业评估办法,对水利工程进行详细评估,并确定最终资产价值。在贷款环节,景宁县信用联社专门制定了《水利工程信贷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由水利工程产权所权利人提出贷款申请,并出示抵押物证明。信用联社对借款主体的预期收入、借款用途以及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为减轻农民的利息压力,该县还给予了部分财政贴息。同时,该县鼓励引导水利工程贷款尽量用于水利建设上,经水利部门备案的贷款建设项目,将有机会获得水利部门专项补助。
试点破题,促进水利发展
通过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理清了权责,缓解了资金压力,有力调动了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景宁县水利等有关部门和试点镇、村尝到了改革带来的“甜头”。
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了投资、建设和管理主体,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破解了面广量大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难题,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有效机制。
水利工程从项目申报到资金下达耗时较长,有时存在“计划跟不上形势”的问题。采用向金融机构贷款,先把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干起来,再去水利局备案等待补助的方式,缓解了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如:景宁县沙湾镇旺水村大降湖山塘是全村998人的饮用水源。由于山塘后方是大片农田,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受到农药化肥的污染威胁,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等不起。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该村送来了“及时雨”。目前,该村已用大降湖山塘产权证与信用社达成10万元贷款意向,并着手在大降湖山塘四周修建一个截水沟,保障饮水安全。
通过水利工程确权贷款,实现了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先建后补”,这也是水利工程“以奖代补”的另一种形式,对进一步引导和发动群众,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水利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贷款建设的水利工程都是村民自己急需建设的,能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在政策处理上实现“少处理”、“零处理”,大大加快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与此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村民自觉投工投劳,主动监督水利建设,也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