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五项措施强化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5.06.2015 11:2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把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主体责任落实,对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足用好安全设施设备。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执法,全面开展检查。针对夏季高温和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扎实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粉防爆、工矿商贸等企业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和督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危险性大、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从严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四是进一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要求,利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查报隐患,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五是加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活动。开展一次不事先通知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立足实战,突出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立即启动本地区、本企业的防台汛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当地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汛期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企业预警、预报、预告制度的落实,做到避险设施完善、防汛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充足、通讯保障畅通,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06.2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