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推行监管“痕迹化”保障校园饮食安全
03.12.2015 15:11
本文来源: 教育局
一是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到人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学校第一责任、师生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职责与安全责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估体系。
二是食品安全基础监管到位。 摸清底数,建立基础数据库。 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重点核实并登记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推广实施“五常法”和“阳光厨房”及“色标管理”的学校食堂。 完善制度,实施信用信息公开。 梳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菜肴留样48小时,索证索票齐全,肉类检疫、农残报告等均有记录,设立食堂公开栏且开展信用等级公示,阳光食堂监控视频实现全覆盖。 加大投入,提升食品安全等级。 近两年,完成全区校园食堂燃气接入,投入529万元用于4个食堂提升项目、食堂设备经费投入,硬件改造和监控等。
三是食品采购索证有迹可循。 规范食品采购。 完善与落实统一配送制度,目前,该区所有公办校园均已实施公开招标,统一配送,并向民办幼儿园延伸,实现区域校园全覆盖。严禁向未取得有效证件的单位或个人采购食品及原料,杜绝地沟油、转基因食材等流入学生餐桌。 加大检查力度。 区教育局对12所民办幼儿园的配送单和实物进行核查,督促退回多收伙食费9万余元。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有所创新。 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该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推行,鼓励学校自愿参保,胜蓝实验学校已开展试点。 积极实施“五可阳光厨房”工程。 做到后厨操作可视,企业管理可量,食材来源可溯,诚信承诺可查,群众感受可评的新模式。2015年,全区学校食堂“五可阳光厨房”比例达50%以上。
本文来源: 教育局
03.12.201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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