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三个一”工作法探索以协商民主推动城市少数民族工作

30.10.2015  13:27

柯城区民宗局依托府山街道城站社区“民族团结之家”工作平台,将开展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融合工作与协商民主建设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各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

1、以夯实基础为出发点,建立一套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干部、外来少数民族骨干代表和辖区内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少数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整合各方力量协商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社区“民族事务调解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党员——楼道长为组织网络的少数民族纠纷处理网络,确保“群众情况反映在当地,协商解决在当地,人员稳定在当地”。将思想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议事能力强的少数民族群众吸纳为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引导各民族群众能够就关心的问题充分表达意愿、行使权力,以进一步达成和增进共识。三是聚焦确定协商内容、开展协商活动、落实协商结果及反馈协商成果等协商全过程,对问题的解决突出“一事一议”。

2、以构建和谐为落脚点,搭建一个议事平台。

搭建“少数民族工作综合服务站”。围绕征求意见开展协商。围绕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社区文化、文明建设等涉及到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工作事项、重大问题,在决策前都充分听取各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协商。开展上门走访、搭建网络社交沟通平台等方式,动态掌握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状况、生活创业、子女就学、思想倾向等情况,聆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盼望解决的急难愁问题。围绕化解纠纷开展协商。组织有矛盾纠纷各方进行公开、有序、理性的辩论,让不同的声音在开放式场合中发出并接受公众的评判。邀请有关部门定期到“少数民族工作服务站”指导工作,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

3、以舆论导向为切入点,营造一种宣传氛围

举办全民学习日、百姓讲坛、柯城区“两富”讲坛、居民活动日、社区邻居节等活动,把营造融洽和谐的协商氛围作为普及协商民主理念、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各民族群众利益的大事融入日常工作中,促使各民族群众正确认识并运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表达观点、解决问题,形成各民族群众群众与区委区政府同心同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