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银行卡 男子用失主生日当密码取走钱

28.10.2015  15:02
    陈某今年44岁,浙江青田人。     去年10月,陈某只身在杭州游玩,身上的钱花光了,就捡垃圾卖钱。     去年10月27日,在西湖边一个过街地下通道垃圾桶内,陈某捡得一本驾驶证。驾驶证里夹着一本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身份证主人姓朱。     陈某在ATM机上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时,试了试朱某在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居然对了。陈某从卡里取出3000元。当晚乘坐火车返回青田老家。     接下去两天,陈某在青田县多个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款13笔,取得人民币5.1万元。     陈某有钱后四处炫耀。他哥觉得可疑,与家人一同到陈某家,并从其谷仓、柴仓中分别找到1.5万元和5400元。     追问之下,陈某将事情原由告诉他哥。     他哥联系到被害人朱某,并将翻出来的2.04万元返还。但陈某不肯将剩余款项退还。朱某报警。今年2月5日,陈某被公安机关传唤,随后被当地检察院起诉。     青田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本报通讯员 叶旭耀 本报记者 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