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04.12.2015  13:32
  近日,温州市住建委受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邀请,参加温州市雁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年修编)初审会。
  会议由雁荡山管委会刘寅豹副主任主持,省、市、雁荡山各级相关负责人和风景、规划、旅游、地质等专家共50多人参加会议,雁荡山管委会主任林万乐等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温州市住建委风景园林处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本规划是由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于2015年初委托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项目负责人北大教授宋枫首先介绍了规划编制背景,后由编制组成员详细介绍了规划主要内容。
  会上,乐清市政府相关部门、雁荡山风景区相关镇、所、村、雁荡山管委会各局办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先后发表了对此次规划文本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此次总规修编严格按照住建部建城〔2015〕93号文件的规范要求编制,编制组调查较深入,规划内容全面、丰富,能够对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起到指导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应该提高之处有增补规划依据、慎重处理规划边界、优先解决交通拥堵、合理规划游线分流游人、完善风景区配套服务设施、解决风景区缺水问题、引导居民社会调控、更新文本基础资料数据等。
  最后,温州市住建委风景园林处负责人提出五点意见要求:一是各风景名胜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整合雁荡山三地风景名胜区的总规修编工作;三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把相关专项规划和最新规划依据纳入其中;四是本着有利于保护、有利管理、有利发展的原则,慎重处理风景区范围划定;五是进一步明确雁荡山申遗工作的目标、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内容。
  下一步,规划编制单位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保证在明年六月底前完成总规修编上报工作。(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